(二)社会公益类(指教育、卫生、体育等领域的科研项目)
1、一等奖:经市级认定(经省、市级机构,政府部门认定),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中关键和共性技术难题有重大突破,该项目创新的技术水平及形成的自主知识产权情况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已在全市广泛推广应用(需提供应用单位证明)。上报项目完成人数不超过10人。
2、二等奖:经专家鉴定,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中关键和共性技术难题有较大突破,该项目创新的技术水平及形成的自主知识产权情况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在相关领域推广应用(需提供应用单位证明)。上报项目完成人数不超过7人。
3、三等奖:经专家鉴定,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中关键和共性技术难题有一定的突破,该项目创新的技术水平及形成的自主知识产权情况在上海市处于领先水平,有推广应用价值。上报项目完成人数不超过5人。
(三)软科学课题类
1、一等奖:经市级认定的,属国内外首创的重大成果,思路理念新颖,方法措施有明显创新,实施成效显著,在国内同类技术中处于领先水平,具有显著推广应用价值,已获成果转化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对本领域工作有明显促进作用。上报项目完成人数不超过10人。
2、二等奖:经区级认定的,属国内外重大成果,思路理念先进,方法措施有较大创新,实施已取得较好成效,在国内同类技术中处于先进水平,具有较大的推广应用价值,对本领域工作有较大促进作用。上报项目完成人数不超过7人。
3、三等奖:经区级认定的,思路方法有较大的创新,在国内同类技术中处于较好水平,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对促进本领域工作有积极影响。上报项目完成人数不超过5人。
五、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认真填写“闸北区科技创新奖申报书”,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2、凡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和对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的确认和排序方面有争议的,在纠纷或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
3、已获得区级以上部门授奖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次科技创新奖,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
4、送审项目内容客观真实、实事求是。
5、凡申请科技经济类项目的经济数据,以2008年度该项目实际数据为准,项目申报的单位须将该项目的有关经济数据报表整理复印后交区有关部门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