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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怀柔区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指导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九)指导本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统计教育和培训,负责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协助市统计局组织管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
  (十)负责拟订本区统计信息工程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并管理本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建立和管理全区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库。
  (十一)承办区政府和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统计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安全保密、宣传、接待联络等工作;起草有关重要文稿;编制部门预决算,管理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督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二)综合统计科。
  组织、协调全区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拟订本区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拟订全区重大区情区力普查计划、统计调查计划和地方统计制度;监测预警本区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区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组织指导综合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整理和提供全区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对重点经济和社会领域的运行实施监测评价;参与镇乡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整理、编辑本区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向区委、区政府及社会各部门提供统计资料;负责有关的综合统计报表工作。
  (三)社会人口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区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妇女、儿童发展动态监测工作;全区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全区信息化、体育等社会统计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完成其他各项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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