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与发证
  培训对象完成全部培训任务后,由市卫生局委托培训单位,统一组织岗位培训考核工作。考核合格者,经市卫生局审核后,颁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格式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中医全科医学工作以及申请注册中医类别医师“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的条件。
  七、培训报名
  各区县卫生局要根据文件要求抓紧组织落实和宣传,对报名学员进行资格审定,请将参加培训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加盖公章确认后,于2012年8月28、29日两天报送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严景花,同时用Excel制成汇总表格(附件2)发送至jh123_y@163.com。
  学员的执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张、已经取得卫生局有关培训项目结业证书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在报名时一并上交。
  八、经费安排
  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项目的培训费用由国家财政补贴、学员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每学员的培训费用共200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位学员1000元,学员单位和个人负担1000元。书费个人自理。
  学习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员,由其单位和个人负担全部学习费用。
  九、联系方式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联系地址:蔡伦路1200号行政中心201室
  邮政编码:201203
  联系电话:51322096     传真:51322095
  联系人:严景花
  附件:
  1.上海市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报名表
  2.2012年上海市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报名汇总表
  二○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1:
  上海市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报名表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照 片 | 
| 籍 贯 |   | 民 族 |   | 职 称 |   | 
| 执业状况 | 执业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 职 务 |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 家庭住址 |   | 联系电话 |   | 
| 学习情况 | 毕业学校 |   | 所学专业 |   | 
| 学历/学位 |   | 学制年限 |   | 毕业时间 |   | 
| 临床情况 | 从事临床年限 |   | 擅长病种 |   | 
| 培训经历 |         | 
| 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县卫生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