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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浦东新区企业申报2010年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浦东新区企业申报2010年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的通知


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科委、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的通知(沪科合(2010)1号)与《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沪科合〔2007〕第012号)精神,浦东新区开始正式受理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学习上述有关文件,抓紧时间申报。

  一、申报条件:

  浦东新区受理对象仅限注册地在浦东新区,属于浦东新区税务局直接征管的,且未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主要条件:

  1、企业研发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

  2、企业每年的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3%;

  3、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以及注册商标或品牌);

  4、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70%,并有良好的信用等级;

  5、企业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2亿元人民币,且前三年产品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

  6、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科技小巨人企业主要条件:

  1、企业研发人员:制造类企业人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2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50%;

  2、企业每年的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5%;

  3、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2项以上、拥有1项以上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的标准或一项同行业中的知名品牌;

  4、企业应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并有一套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5、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60%,有很好的信用等级与融资能力;

  6、企业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在1亿元-10亿元人民币,且前三年产品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其中主要产品销售额或利润额应占60%以上;

  7、企业有优秀的领军人物与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较强的抵御各类风险的运营机制,有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科技小巨人企业,项目执行年限为2年,项目起止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二、书面材料预审及时间

  请申报项目的企业于2月12日前按《材料清单》(参见附件5)所示的资料排列顺序准备材料草稿一套,用夹子夹上(申报表可用word版,参见附件4),并提交至浦东新区科委材料受理点进行预审。

  三、电子文本提交、报送及时间

  申请单位在“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填报《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含培育)申请书》,通过预审后,于2010年2月25日前完成网上提交。同时将申请书的电子版(word版)材料Email至cynthia_niu@163.com。

  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3)首次登录必须选择“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内容开始申报;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即为企业名称、“依托单位”、“负责人”、“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负责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4)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四、书面材料报送及时间

  申请单位网上提交后,在线打印(有“STCSM”的标识),连同附件材料,一式三份于报送新区科委受理点。截止日期为2010年2月25日,过期不予受理。报送的书面材料真实、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装订要求:纸质申请书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资料排序按照申请书、附件材料(应附实际附件清单,凡附件所涉复印件,每一种的第一页加盖单位公章,写上 “与原件一致”字样;电子版的附件材料企业需自行扫描在线上传提交)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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