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任务。
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强化岗位培训、持证上岗。
2.主要措施。
(1)对区管建筑企业法定代表人加强质量安全法律培训,督促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对注册执业人员加强质量安全法规培训和专业培训,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执业记录;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注册人员不得办理延期注册手续。
(3)加强对注册人员出借证章、重复注册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将违法行为记入注册人员的诚信记录。
(4)加大对从业人员劳动(劳务)关系、实名制登记和信息卡情况的检查力度。
(5)建设工地实行刷卡上下班制度。
(6)检查督促各项目总分包单位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尤其是对新入工地非专业人员进行上岗、转岗前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
四、工作步骤
此次整治和规范建筑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2011年2月中旬开始,至2011年12月结束,历时约为1年。专项治理的对象为在建项目,重点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2月底以前)。
1.成立虹口区整治建筑市场领导小组。
2.召开区建设系统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学习市政府有关文件和建设工程“两法两条例”(即《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通过开展讨论等形式,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全面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3.召开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代表、区管建筑企业负责人动员会,传达学习市政府文件精神,部署企业自查自纠工作。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3月至5月)。
1.建设单位自查重点。
(1)属于国家规定范围招标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是否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是否严格核准招标事项。
(3)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公告是否在规定的媒介发布。
(4)投标人是否存在挂靠或借用其它单位资质招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