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撬动社会资源是实施儿童规划的必要条件。
发挥政府杠杆作用。在保证儿童工作基本投入的同时,协调组织社会各方资源参与儿童工作,形成政府搭台、体制外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开放型运作模式。
(四)引导儿童积极参与是推进儿童规划的根本动力。
尊重儿童及儿童组织的主体地位。利用重大节庆活动及融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于一体的日常学习生活,广泛组织开展“好习惯伴我成长”、“雏鹰世博文明行动”、“争当四好少年”等各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五)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是落实儿童规划的重要支撑。
持之不懈地宣传引导,努力使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四项儿童权利(即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四项原则(即国家有义务在采取行动和制定政策时考虑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尊重儿童尊严原则、尊重儿童意见原则和无歧视原则)进入领导干部、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决策制定、思路谋划、工作举措等各层面。
第二章 “十二五”儿童发展目标
一、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是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加快推进“四个中心”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航运虹口”功能加速释放,区域战略地位进一步提升,推进虹口跨越式发展的攻坚时期,更是虹口儿童事业持续发展,广大儿童更多享有虹口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获得更为优化的区域发展环境的重要时期。
在这一时期,儿童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一方面,《上海市虹口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把虹口建设成为商务商贸发达、环境宜业宜居、文化特色鲜明、综合服务高效的现代化和谐城区”的总体目标,将使政府为儿童发展提供更为完备的资源配置和更多的政策保障;另一方面,社会结构转型、环境污染、课业负担过重等问题将给儿童成长带来不利影响,与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第二次人口出生高峰相关的社会资源重新配置问题,将给儿童事业发展带来更多挑战。
虹口儿童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有:由于社会认识、就业压力、家庭教育导向等因素,加之部分学校在课业布置上不尽合理,对儿童个性成长、心理健康、全面发展等造成不利影响,直接导致儿童视力不良、体重超重、压力过大等问题;儿童权益尚未得到充分保障,部分儿童无法从家庭中获得充分照顾,有效监管、即时救助的社会支持体系尚不够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社会关注程度还有待提高等。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儿童发展”为本,以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为目标,以逐步推进儿童保障最大化、儿童权利实现最大化、儿童服务提供最大化为立足点,尊重儿童、保护儿童,让儿童享有平等、自主的发展权利,为虹口儿童事业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持保障。
三、总体目标
推进儿童事业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源合理分配,创建健康、安全的社会环境,使儿童在医疗保健、文化教育、权益保障、生活娱乐等方面获得全方位、高质量的公共服务。进一步坚持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四项原则,促进儿童权利的全面实现,保证儿童获得个人潜质最全面的发展。进一步促进儿童综合素质的提高,培养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成为“热爱祖国、理想远大,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品德优良、团结友爱,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的“四好”少年。到2015年,虹口儿童事业发展水平高于本市中心城区平均水平,基础教育等部分指标处于领先水平。
第三章 “十二五”主要任务
一、发展重点
“十二五”时期,虹口儿童事业发展以儿童健康、儿童教育、权益保护、社会环境、儿童福利等5个领域为优先发展领域。
二、任务和策略措施
(一)有效提高妇幼保健水平,切实保障儿童身心健康。
1.主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