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公安分局:负责对辖区内无证无照旅馆、娱乐休闲服务等经营场所“黄、赌、毒”违法活动的排查整治;对公共场所开展消防检查,落实消防措施,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维护综合整治现场执法秩序,为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提供安全保障,依据法律法规查处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6、食药监分局:依法查处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取缔未经许可从事保健食品、药品等生产经营行为,按照职责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进行查处取缔;针对无证餐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具体疏导意见和措施,办理前置许可,依据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7、区质监局:组织实施食品生产、加工行业专项调查、巡查、回访;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对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依据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8、区卫生局:负责对未经许可从事公共场所经营、医疗执业的行为整治,配合街镇做好无证无照经营的调查排摸,针对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疏导政策和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9、区环保局:负责对污染环境的无证无照经营进行排摸整治,督促整改,办理前置许可;对经整改后无法达到环保法规要求的依法查处;针对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疏导意见和措施,依据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10、区规土局:按照职责对用于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违法建筑和违法搭建房屋行为进行排摸整治,督促整改;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拆除用于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违法建筑,依据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11、区房管局:按照职责对用于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违法建筑、违法搭建房屋和擅自改变房屋性质行为进行排摸整治,督促整改;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拆除用于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违法建筑,依据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12、区人社局:按照职责开展对无执业许可证从事劳动中介的单位调查排摸,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严厉查处“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
13、区文广局:负责对无证无照娱乐场所进行排摸整治,依法查处娱乐行业的无证经营行为;针对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疏导意见和措施,依据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14、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辖区无证无照流动摊贩进行排摸整治,依法查处取缔占用道路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按照职责分工对用于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违法建筑和违法搭建房屋,依法予以拆除,依据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15、区安监局:负责查处取缔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经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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