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街道、镇工作任务。一是3月中旬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明确日常管理部门;二是结合区域实际,制定针对性的检查方案,3月底报领导小组备案;三是开展自查和检查,各街道、镇的重点是区域内建设工程和所属施工企业,要做到全覆盖、底数清、项目清。四是每月底以书面形式将有关工作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4月底自查结束,形成自查报告报领导小组。
(二)抽查阶段。2011年7月至10月,工作内容包括:
1、领导小组工作任务。配合市相关管理部门的抽查工作,牵头区各相关管理部门健全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督促落实区各有关管理部门和街道、镇的自查、检查和整改情况。
2、各有关管理部门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市相关管理部门的抽查工作,根据自查和检查情况,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机制,针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各街道、镇工作任务。形成本区域内建设工程和所属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机制,10月底报区领导小组
(三)督查阶段。2011年11月至12月,工作内容包括:
1、领导小组工作任务。配合市领导小组的督查工作,建立本区建设工程管理和整治建筑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根据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和工程建设的规模,保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
2、各有关管理部门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市领导小组的督查工作,加强行业管理,进一步落实本区整治建筑市场的各类措施。
3、各街道、镇工作任务。按照新的管理机制对区域内建设工程和所属施工企业实施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本区建筑市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高度重视建筑市场整治工作,把这项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常抓不懈,有始有终,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班子认真抓好落实,并带头深入工地现场了解情况,开展检查。
(二)落实推进责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组织开展本区整治建筑市场工作。要负责做好协调、考评、验收等工作,并及时沟通信息。区各有关管理部门和各街道、镇要认真组织实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体推进,确保任务落实。
(三)形成工作合力。区各有关管理部门和各街道、镇要齐心协力、紧密配合、相互促进,要建立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要在整治工作中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整治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