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整治建筑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整治规范本区建筑市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闸府办发〔2011〕8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经区十四届政府第167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将区整治建筑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整治规范本区建筑市场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整治规范本区建筑市场的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1〕1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深刻反思、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整顿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确保城市运行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结合本区建筑市场实际,现制定进一步整治规范本区建筑市场相关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为先、管理为重”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整治规范本市建筑市场的要求,结合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建筑市场整治,完善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建立政府监管体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二、工作目标
本次整治将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区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全面排查,着力解决本区建筑市场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全区各类建设工程纳入基本建设监管程序。通过建立健全机制,本区各级建设工程审批、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完善建设管理流程,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包括房屋修缮项目中的改扩建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大修工程)均纳入基本建设监管程序。
(二)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加强和充实本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力量,基本建成一支责权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的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形成本区各有关管理部门和街道、镇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建设工程监管格局。
(三)建设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得到有效遏止。通过全区整治规范建筑市场,严格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建立分包合同备案制度,依托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资质动态监管,有效遏止本区建筑市场存在的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
(四)建设工程监理责任基本得到落实。完善限额以下政府投资小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制度,基本解决政府投资项目监理取费问题;建立监理报告制度,提高工程监理现场控制能力;根据责权一致原则,切实落实监理在施工现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