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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抵御强台风“梅花”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抵御强台风“梅花”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闸府办发〔2011〕17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今年第9号强台风“梅花”即将影响上海,为做好我区防台风工作,现将《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抵御强台风“梅花”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单位,请坚决贯彻执行。要按照区政府领导关于“要求各街道镇和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的批示精神,充分认识抵御强台风“梅花”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重点做好防台防汛隐患排查整治等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转。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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