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施程序
  (一)申请救助学生填写《威海市2012年度特困高考新生救助申请表》(可从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whsmz.gov.cn、市慈善总会网站http://www.whcf.org.cn、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whedu21.com 下载),一式2 份,报毕业学校初审。
  (二)村(居)委会对申请救助的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调查,确定拟救助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拟救助学生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二次公示,公示期满后报所在市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审批;各市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对拟救助学生情况进行抽查。
  (三)8 月20 日前,各市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将救助学生名单和相关资料分别报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办公室。8 月25 日前,各级慈善组织要及时将救助金发放到特困高考新生手中。救助工作结束后,各级慈善组织要通过新闻媒体,对本级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进行公示。
  (四)由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各市区救助资金进行核实后,发放市级配套资金。
  六、工作要求
  对特困高考新生进行救助,是我市2012 年度慈善救助计划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
  1.威海市2012年度特困高考新生救助申请表
  2.威海市2012年度特困高考新生救助汇总表
  附件1
  威海市2012年度特困高考新生救助申请表
|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照片 | 
| 身份证号 |   | 准考证号 |   | 
| 高考成绩 |   | 毕业学校 |   | 
| 录取学校及专业 |   | 邮  编 |   | 
| 家庭住址 |   | 联系电话 |   | 
| 父母或 其他亲 属情况 | 姓 名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单位 | 
|   |   |   | 
|   |   |   | 
| 是否低保家庭 |   | 低保证编号 |   | 享受保障情况 |   | 
| 申请 救助 原因 |   | 
| 所在学校意见 | 村(居)委会意见 |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 
|       年  月  日       (盖章) |   年  月  日            (盖章) |   年  月  日       (盖章) | 
| 市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慈善总会意见 | 
|       年  月  日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