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标任务和主要指标
到2015年,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中应急处置和医学救援相关人员培训5300人。经过全面、系统培训和演练,使各级卫生应急人员的应急意识明显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使社会公众的突发事件防范意识明显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明显提高。
(一)培训卫生应急指挥决策人员1000人。到2013年,完成50%;到2015年,完成100%(包括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控、医疗、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732人,各类卫生应急队队长128人,省、市级卫生应急专家30人和110人)。
(二)培训省级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骨干200人。到2013年,完成30%;到2015年,完成100%。
(三)培训市级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骨干660人。到2013年,完成50%;到2015年,完成100%。
(四)培训县级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骨干3440人。到2013年,完成50%;到2015年,完成100%。
(五)普及社会公众卫生应急知识。以县为单位,到2013年,覆盖率城市居民达到60%,农村居民达到40%;到2015年,覆盖率城市居民达到85%,农村居民达到65%。
三、主要任务
(一)培训体系建设。依托具备相应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大中专院校,建立健全省、市级卫生应急综合培训演练中心。省卫生厅分别依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省鼠疫防治所建立省级卫生应急综合培训演练中心,主要承担省、市级卫生应急队伍和师资培训演练。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依托1-2个综合实力强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本辖区培训演练中心,负责培训卫生应急专业技术人员和承担社会公众宣传教育任务的师资。
(二)培训内容和载体。根据卫生部制订的卫生应急培训教学大纲和编印的统一教材,开展卫生应急管理、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紧急医学救援、突发急性中毒事件处置、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应急、卫生应急准备等方面的系统培训。同时,要充分利用视频、多媒体、电子图书等新媒介开展培训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结合本地突发事件发生特点和规律,组织编写辅助培训教材和卫生应急公众宣传教育材料,提高卫生应急培训质量和公众卫生应急知识普及率。
(三)卫生应急人员培训。
1、卫生应急指挥决策人员。省卫生厅和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分别培训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控、医疗、卫生监督机构的管理人员,各类卫生应急队队长。5年内累计培训3个月。采取理论授课、考察交流和模拟演练等培训方式,通过系统培训,熟悉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法规,掌握国内外先进的理念和科学方法,提高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指挥决策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