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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和公开渠道建设等;
  (六)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答复、各类争议应对和处理、若干重点 难点问题梳理研究等;
  (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情况,要求对2009年有文号的公文类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并明确公开属性;
  (八)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主要是资金、项目、政策、服务等信息公开深化和推进情况;
  (九)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等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情况;
  (十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十二)推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好的做法、新的经验,以及对 2010 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设想、意见和建议。
  三、检查评估的方法步骤
  (一)部门自查
  各单位根据《政务公开实施意见》和《信息公开实施意见》及上述重点内容,进行自查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存在的原因,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系统检查
  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教育局、普陀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建设交通委、区环保局、区规土局、区卫生局、区审计局、工商普陀分局、区质量技监局、区房管局、区食药监分局等部门要同时做好迎接市级条线部门的检查评估工作。
  (三) 重点督查
  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有关单位进行重点督查。
  四、时间安排
  (一)2010年1月28日至2月8日,各单位进行自查。
  (二)2010年2月8日前,各单位将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区府办(报告作为各单位自查报告)。
  (三)2010年2月22日至3月上旬,联合督查组对有关单位进行重点督查。
  (四)检查评估工作后,召开专题会议,反馈意见,提出整改意见,部署2010年工作。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这次检查评估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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