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备工作
  根据本《通知》精神,请各高、中级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于7月31日前印发2012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具体部署本系列(专业)的职称申报工作。今年起,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在印发评审通知前,须通过“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报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印发。同时,我局将在门户网站“广州职称”频道“评审通知”专栏集中发布,以便申报人查阅。
  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要认真制订本年度评审工作计划,于9月17日前通过系统报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备案。
  五、纪律要求
  申报人务必做到诚信自律,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严守诚信承诺。有关基层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评委会委员务必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把好审核、评审关,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要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严格按照穗人社通报〔2012〕18号的要求,加大对违纪违规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包庇偏袒等违纪违规的行为。
  六、材料受理
  报我市高、中、初评委会评审的材料,经单位审核、公示和主管部门(区、县级市人社部门)审核后密封报送至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需实行评前审核的材料、评后审核发证材料报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地址: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首层,联系电话:83551200、83553813。
  附件:2012年广州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调整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广州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调整表
| 序号 | 评委会名称 | 日常工作部门 |  调整要求 | 
| 1 | 广州市中等专业学校 教师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 | 广州市教育局 | 增加以下学科组评委人数:法学,农学,历史、地理、心理、教育。 | 
| 2 | 广州市中等师范、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 | 广州市教育局 | 增加以下学科组评委人数:数学、计算机,体育、艺术,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术,英语,语文。 | 
| 3 | 广州市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资格第十一评审委员会 | 增城市教育局 | 增加以下学科组评委人数:品德、科学,幼儿教育。 | 
| 4 | 广州市土地管理、测绘技术 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 增加土地管理专业组评委人数。 | 
| 5 | 广州市冶金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 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 | 连续两年未调整评委会委员。 | 
| 6 | 广州市技工学校高级讲师、 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连续两年未调整评委会内委员;2.目前该评委会混合专业组较多,可考虑细分专业组。 | 
| 7 | 广州市轻工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 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 | 连续两年未调整评委会委员 | 
| 8 | 广州市电子电气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 广州市电子行业协会 | 连续两年未调整评委会委员 | 
| 9 | 广州市冶金工程技术高级 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 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 | 增加以下专业组评委人数: 冶金焦化、化工及热能工程,冶金建筑。 | 
| 10 | 广州市成人高校教师中级 资格评审委员会  | 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  | 增加以下学科组评委人数:中文,英语,数学,法律,计算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