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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咸宁市 2011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咸宁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落实 2011 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制定 2011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2010 年我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10 年,我市总降雨量达 2339mm ,特别是汛期持续性强降雨十分频繁。全市因降雨和工程活动诱发滑坡、崩塌地质灾害 142 起(其中:规模较大、威胁严重的地质灾害 55 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9268.9 万元。由于应急处置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截止 2010 年底,全市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389 处,直接威胁近 16000 人。

  二、2011 年全市地质灾害预测

  我市地质灾害诱发条件以降雨为主,其次是工程建设活动。山区公路沿线、开采矿山尾矿和城乡建设工地潜伏的岩石崩塌、山体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交通运输、市政设施、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一)降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咸宁市气象局提供的气象水文分析, 2011 年我市汛期降雨总量较去年偏多,部分地区可能有洪涝发生,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二)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我市部分城市和基础设施建设、旧城区、山区公路和村镇建设基本未考虑周边地质环境条件,存在选址不当、排水不畅、边坡不合理开挖和加载等问题,易诱发地质灾害。

  我市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有:

  市城区岩溶塌陷灾害区:咸安区永安城区华荣南山滑坡和咸宁火车站不稳定斜坡均在永安中心城区,威胁人口众多。咸安区桂花镇鸣水泉风景区滑坡规模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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