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工作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工作体系。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分别为本级政府部门的标准化认定机构,按照各行业企业标准化考评办法规定的制度和程序,负责相应等级标准的企业申报受理、审核、认定,公告和颁发牌匾等工作。二是健全标准化考评工作体系。市安监局负责的标准化考评工作基本程序为 : 企业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和第三方考评机构的考评报告) -- 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初审 --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受理、审核、认定、公告、颁发牌匾。县级安监部门参照市级部门制定的安全标准化考评程序制定相应的考评工作程序。
(四)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 引导和鼓励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作为行业内企业学习标准化建设典型,作为企业间相互交流的沟通平台,作为政府部门推动行业标准创新发展的基地。力争到 2013 年,全市要实现每个县市区均建设若干个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示范基地。
( 五)稳步推进达标建设。
1 、宣传发动阶段( 2011 年元至 6 月)。根据国家、省有关标准化创建的标准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行业标准化三年创建实施方案,做好标准化创建的宣传、培训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启动标准化创建工作。
2 、推广实施阶段( 2011 年 6 至 12 月)。到 2011 年底, 100% 的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等高危行业的(以下简称高危行业)所有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水平,其中, 10% 的企业达到一级标准化水平, 15% 的企业达到二级标准化水平。化工、冶金、有色金属、建材、机械、电子、邮电通信、轻工、纺织、烟草、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电力、商贸行业(以下简称其他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中, 20% 的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水平。
3 、巩固提高阶段( 2012 年元月至 12 月)。在各类行业(领域)企业全面开展标准化创建的基础上,稳步扩大标准化企业创建成果。到 2012 年底,其他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中, 70% 的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水平。其中, 15% 的企业达到一级标准化水平, 20% 的企业达到二级标准化水平。
4 、全面达标阶段(2013 年元月至 12 月)。到 2013 年底,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水平。其中, 20% 的企业达到一级标准化水平, 30% 的企业达到二级标准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