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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发改委《静安区2011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商务委
  区建交委

区发改委
  区统计局

3.3 实施学校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示范项目和节能窗改造。

区教育局

 

3.4 开展低碳社区(小区)创建试点工作。

静安寺街道  办事处

区科委
  区绿化市容局

3.5 实施园林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扩大园林废弃物生化处理能力。

区绿化局

 

3.6 推广实施餐厨垃圾生化处理示范项目。开展采用纳管技术处理粪便废弃物调查摸底和编制可行性方案工作,实施试点项目。

区绿化市容局

 

序号

重点工作

任务分解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4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

4.1 全区机关和街道年能耗总量有所下降。

区府机管局

全区各部门
  各街道办事处

4.2 教育系统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有所下降(除市属外的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推进本行业系统单位节能工作。

区教育局

 

4.3 卫生系统单位医疗业务量能耗有所下降(除部属、市属外的区属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指导区中心医院推进节能改造和区老年健康中心项目建设节能管理工作。推进本行业系统单位节能工作。

区卫生局

 

4.4 区级公共文化机构能耗总量有所下降。指导推动区少儿图书馆实施节能改造项目,提高太阳能利用率。推进本行业系统单位节能工作。

区文化局

 

4.5 区级公共体育机构能耗总量有所下降。指导推动区体育馆实施节能改造项目。推进本行业系统单位节能工作。

区体育局

 

4.6 实施本机关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区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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