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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

  4.完善校本培训方式,充分发挥学校培训主阵地的作用。进一步扩大“优质校”建设项目,选择12所学校参加“优质校建设工程”。继续鼓励学校充分利用区内外、校内外的优质资源,与大学、教育科研机构建立联系,聘请有关专家指导,建立教师发展基地学校。鼓励教育联盟、组团及其他不同的学校之间组成“校本培训协作体”开展校本培训,发挥不同学校特长,实现优势互补。鼓励、支持各学校以特色校建设为抓手,组织开展专题式校本培训,推动学校教师整体发展。校长是校本培训的第一责任人,是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的主要负责人。区教委将把各学校校本培训开展情况、教师专业发展情况纳入优秀校长的评选条件。
  5.加强学历提高培训,进一步提升在职教师专业水平。鼓励在职教师进修与任教学科相关的学历或学位。
  (四)以均衡发展为目标,切实加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1.优先解决农村学校教师编制问题。根据学校岗位需求和教师发展需要,优先安排农村学校超编人员参加相应的培训;全区统一协调解决师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每年新分配的大学生优先满足农村中小学;鼓励优秀师范毕业生到边远地区学校任教。针对农村中小学总量超编,师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各学校要加强编制管理,规范校内机构设置,科学合理设置管理岗位,按照编制标准配备教职工。
  2.实施城乡教师交流制度。组建城乡教育联盟、组团,各单位要支持、鼓励北京市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我区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在完成本校教育教学任务后,到本区内联盟、组团或手拉手学校跨校兼课或指导教学。区教委给予交流人员相应的课时补贴,具体的发放办法由原学校制定。对教学质量高,获得普遍好评的兼课教师,每年给予一次性奖励。继续执行城区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一般应具有在农村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建立干部轮岗制度,定期组织城乡中小学干部交流、轮岗。
  3.各项有关政策向农村地区教师倾斜。在组织各类培训、研究、指导时,优先安排农村学校干部教师参加。在区级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园丁新星、骨干教师等评选时,同等条件下,农村中小学教师予以优先。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向农村地区学校教师倾斜。对长期在农村地区从教,且贡献突出的干部教师给予奖励。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学校优秀干部教师的宣传力度,激励广大干部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4.改善农村学校教师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教师的办公、生活、交通等待遇条件,实现所有农村地区学校通班车。按较高标准改造教工宿舍、食堂,完善淋浴等卫生设施。完善农村教师工资倾斜政策,坚持发放绩效工资偏远地区工作津贴,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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