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数量进一步增加。到2015年,培养30名北京市特级教师、40名北京市学科带头人和150名北京市骨干教师。
骨干校长队伍进一步扩大。到2015年,30名校长成为骨干校长,其中有10名成为全市知名校长。
职业学校教师素质进一步提升。到2015年,培养出50名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骨干教师和专业(学科)带头人;专任教师30%以上达到研究生学历;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分别达到60%和80%以上;60%以上的实习指导教师具有高级工水平,10%以上具备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二、工作措施
(一)以创新管理机制为抓手,激发教师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1.进一步完善编制管理。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布局调整,在适应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的前提下核定全区各教育单位教师编制。按照班数、学生数等情况合理确定各学校教职工人员编制。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积极推进“小班化”教育的发展。
2.建立开放、多元、竞争、有序的教师资源配置机制。引进、培养、挖掘相结合,加大高水平教师的引进力度,不断充实教师队伍。提高新任教师准入标准,原则上新任幼儿教师学历要在专科及以上,小学教师要在本科及以上,中学教师要在硕士及以上,职业学校教师应具有“双证书”。根据实际需求,合力招聘、引进教师。未来3年,每年招聘200名左右幼儿教师,确保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改革新教师录用方式,坚持“资格准入、凡进必考,择优录用”,吸引具有教师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及研究生进入教师队伍。建立高级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每年引进10名左右特级教师、名优校长等高层次人才,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坚持引才与引智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多渠道、多模式解决部分学科教师紧缺问题。加强对教育人才交流的引导。积极推动干部教师在教育联盟、组团以及其他城乡、校际、区域之间交流。完善优质师资共享机制,采取“3+1模式”,每年选派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到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交流。引导未聘教师转岗就业,逐步推动未聘教师进入人才市场,跨行业流动或自谋职业。
3.完善干部教师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校长(园长)的选聘制度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任内过程考核。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培养、使用、考核、奖励一体化机制,积极探索校长职级制。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上岗、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实行教职工聘用制。完善由师德、知识、能力、业绩等要素构成的干部教师评价指标体系。改革评价方法,在干部教师自评、互评的基础上,邀请学生、家长及社区代表参与对教师的评价。把干部教师的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评聘、岗位聘任、评优表彰、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以打破教师职务终身制为重点,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制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允许各学校在核定的教师职务结构比例与岗位职数内,按岗申报、择优推荐、择优聘任,可以低职高聘,也可以高职低聘。
4.完善教师分配激励与生活保障机制。各学校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制定与聘用(聘任)制度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校内分配办法,将教职工的绩效工资与其岗位类型、岗位职责、工作量和工作绩效挂钩,切实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建立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校内分配要向教学第一线教师倾斜。关心干部教师身体健康,定期为干部教师免费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