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宣传表彰。
  厅直属机关党委拟在2012年“七·一”前,对评选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广泛的宣传,召开表彰大会,对创先争优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五、评选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党的执政之基的高度认识开展评选活动的意义,把评选活动与“迎十八大”系列活动,党内主题实践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活动成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中建功立业的一次生动实践。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厅机关各处室党组织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评选活动。真正评选出本单位、本部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三)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在评选活动中一定要把好政治关和廉政关,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要履行程序,认真做好考评工作,确保推荐的先进典型具有先进性,具有扎实的群众基础,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
  (四)加强宣传,营造声势。要把舆论宣传贯穿于活动始终,集中宣传报道创先争优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营造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作贡献、争当表率的良好氛围。
  附件:
  1.厅直属机关党委创先争优先进党组织推荐表
  2.厅直属机关党委创先争优先进人物推荐表
  3.厅直属机关党委结对共建先进党组织推荐表
  4.厅直属机关党委学习型党组织推荐表
  二○一二年六月三日
  附件1:
  厅直属机关党委创先争优先进党组织推荐表
  2012年  月  日
| 党组织名称 |  | 负责人 |  | 
| 主要先进典型事迹和工作亮点 |  | 
| 党支部意见 | 年  月  日  | 
| 基层党委或党总支意见 | 年  月  日  | 
| 厅直属机关党委意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