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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徐汇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镇)对本地区整顿工作负总责。

  各街道(镇)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配力量,加大经费投入。结合区域实际,明确重点整顿工作的内容、责任和时间节点。结合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加强领导机构建设,适时调整充实机构和成员,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提高政府领导统筹食品安全工作的能力。结合行政效能监察,督促监管部门履行工作职责,完善督查督办制度,健全考评考核制度,坚持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职必问责。

  (二)加强综合协调,落实部门责职。

  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是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部门,要切实履行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中的综合协调职责,形成整顿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建设,全面落实街道(镇)食品安全责任机构和专职人员。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

  (三)加强宣传培训,动员各方参与 。

  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任务艰巨,时间跨度长。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道(镇)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突出《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宣传,全面组织学习和培训,及时报道开展整顿的措施、进展和成效,形成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氛围。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等内容的宣传普及,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注重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要发挥传统宣传方法优势,又要充分运用现代传媒技术;既要做到宣传全覆盖,又要针对不同人群的特点开展宣传,增强市民消费信心。要注重研究宣传效果的评价办法,探索更有效的宣传方法,帮助广大市民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提高参与食品安全的自觉性。

  (四)把握时间节点,扎实认真推进。

  1.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3月之前)。区监管部门、各街道(镇)、区级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形成良好的工作声势和氛围。

  2.集中整顿阶段(2009年3月-2010年12月)。根据需要解决的食品安全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划分若干工作阶段,明确每一阶段的整顿重点和目标。力求形成突破,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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