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区商务委员会:负责加强对菜场、餐饮企业、商场等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商家出售的商品不应过度包装,做到从源头上减量;指导督促菜场产生的有机废弃物与其他垃圾分类投放,餐饮单位的餐厨垃圾与其他垃圾分类投放;负责做好文明餐饮、适量点餐等文明行为的宣传导向工作;负责加强对全区废品交投站的管理,及时上报资源利用情况。
(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徐汇分局:负责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配合做好餐厨垃圾、地沟油分类和收运的管理。
(五)区教育局:负责对全区中小学生进行宣传教育,使中小学生了解和掌握垃圾分类的意义,树立垃圾分类意识以及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积极宣传,协同推进,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全区中小学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目标。
(六)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加强对各物业公司的管理,督促物业公司在居住区内设置装潢垃圾和大件垃圾库房或临时堆点,协助开展居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七)徐房集团:负责做好所管辖物业小区内的垃圾库房维修、绿化垃圾的分类收运工作。
(八)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加强对餐厨垃圾和地沟油私售行为的执法,以提高餐厨垃圾和地沟油的收运率。
(九)各街道(镇):负责辖区内开展生活垃圾减量推进工作;在有条件的物业管理居住区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流分类管理;负责落实属地化分类志愿者队伍的招募、建立及日常管理;联手房屋主管部门督促试点居住区物业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及相关设施的维护工作;协调区域内菜场有机垃圾与其他垃圾的分类投放,以及餐饮单位餐厨垃圾产量申报和去向等情况;并负责按照计划分配的生活垃圾平均日产量做好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工作。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垃圾“大分流、小分类”是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的重中之重。
1、严格控制渣土垃圾、装潢垃圾、大件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内。区绿化市容局按照“环卫作业十项承诺”的要求,在居住区内做到渣土垃圾、装潢垃圾、大件垃圾的日产日清,并与生活垃圾分开收运。
2、提高餐厨垃圾和地沟油的利用率和处置力。“十二五”期间,在本区建造一座处置量为50吨/日的餐厨垃圾处置场,以缓解餐厨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现状,既可做到资源化,又可实行减量化;在餐饮单位积极推行和鼓励设置餐厨垃圾消纳装置,实施源头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