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一是相关区、县(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并根据本意见制订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充实工作力量,建立健全联络员和信息员队伍,形成相应的工作对接网络,确保各项组织协调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加强我市对口部门与毗邻区、县(市)的合作交流,进一步组织开展相关活动,营造上下联动、全方位对接的良好氛围。三是合力推进合作项目的落实,其中专业委员会确定的重点合作项目,要建立由专业委员会统筹、四市分管领导和区、县(市)领导共同协调的项目联系制度。四是进一步完善协调会四级工作机制,重视发挥民间组织、中介组织等的作用,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合作的区域统筹和协商机制。
2.进一步突破重点领域。一是继续合力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空间连接,打通断头路,加快包括轨道交通在内的都市圈快捷交通网络建设,以交通促合作。二是在共同关注的民生问题上下功夫,把改善民生作为杭州都市经济圈建设的重要任务。加强杭州与临近节点县(市)的合作,继续加快推进公交、医保、信息(通信)、旅游等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共同治理,加大太湖流域等水环境的整治和保护力度;推动都市圈内区域文化体育的融合,共同参与举办有关传统节会,增进四市人民的情感文化交流。三是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强化人才集聚和合理流动,建立健全区域内人才、科技、教育共享机制。加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搭建营销网络,构建统一、开放、便捷、高效的物流市场,降低物流成本。四是推进杭州都市经济圈区县联动。市域五县(市)要强化“融入战略”,增强郊区意识,大力发展郊区经济,积极推动五县(市)与八城区集合式、捆绑式发展。萧山、余杭等区、县(市)要充分发挥各自的区位优势,牵头建立相关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产业合理布局,积极推动节点县(市)融入杭州都市经济圈。
3.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一是建立政府间信息合作交流机制。充分发挥杭州都市经济圈协调会办公室的作用,利用都市经济圈网站、工作简报等平台,及时通报重大项目建设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交流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和城市建设、管理经验。二是建立部门间合作交流机制。进一步加强专委会牵头部门和湖州、嘉兴、绍兴及节点县(市)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适时选派干部到对口单位挂职,达到密切联系、获取信息、学习培训的目的。三是建立区域活动合作机制。以我市举办的西博会、动漫节、旅交会、生活品质展评会等会议展览活动以及科技成果发布、人才交流等活动为契机,为圈内城市定期交流企业投资、人才流动、科技合作、劳务需求、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信息搭建平台。四是建立专委会工作情况通报机制。各专委会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领率作用,加强与协调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协调,及时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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