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26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2年4月1日,实施日期:2012年4月1日)废止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0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绩效考核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0〕3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为确保《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为民办10件实事项目按时完成,市政府决定,今年继续对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生活品质之城”和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本着为民、利民的原则,认真抓好实事项目的落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实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主城区100%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60%以上的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二)完善医疗和养老保障制度。推进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扩大市域范围医保“一卡通”联网应用。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符合条件满60周岁本市户籍城乡居民都可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全市新增机构养老床位2200张。
(三)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加强管理,完善配套。廉租住房实现低保标准2.5倍(含)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推进经济适用房先租后售和租售并举,尽力解决“两个夹心层”住房困难问题。全市新增城市廉租住房保障3000户(其中实物配租1985户、租赁补贴1015户)。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119.45万平方米(含人才专项用房50万平方米);主城区开工建设廉租房5万平方米,开工建设拆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400万平方米、竣工300万平方米;建设经济租赁房(含大学毕业生与外来务工人员公寓)42万平方米。
(四)千方百计缓解城区行路难和停车难。坚持公交优先,优化公交线路与站点设置,新增与更新公交车500辆,新辟公交线路12条,开通快速公交3号线(一期)和4号线、开工建设5号线和7号线;市区断头路贯通项目开工11个;支小路整治开工50条、完工20条;加快大型停车场(库)、换乘中心和公交场站建设;优化交通服务管理,扩大禁左和单向交通组织实施范围;实施限号、错时上下班等措施,以控制车流量;用经济杠杆调节,疏解核心区停车难;鼓励绿色出行,新增免费单车15000辆;完善智能交通系统,提高管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