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维护价格的批复
(桂国税函〔2009〕522号 2009年9月14日)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价格的批复》(桂价费〔2009〕284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调整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价格的宣传和收费的监督工作。
关于调整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维护价格的批复
广西航天金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要求调整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60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你司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价格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价格由原每年每户495元/套调整为407元/套。安装使用当年按实际技术维护月数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