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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大学生中开展“身边榜样,前行力量”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大学生中开展“身边榜样,前行力量”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苏教学〔2011〕13号)


各高校: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结合正在全面开展的“争先创优”活动,大力推进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不断开拓和创建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生思想教育活动新途径与新机制,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身边榜样,前行力量”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1.以身边榜样引领大学生成长成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标准,找准“身边榜样”身上所体现出来的 “热爱祖国”、“志存高远”、“勤奋好学”、“爱岗敬业”、“踏实上进”、“服务社会”、“乐于奉献”等优秀品质,推出令大学生信服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可敬、可亲、可信、可学的优势,引导大学生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等基本道德规范,使大学生明辨是非、善恶、美丑界限,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注重大学生身边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使选树典型的过程转变为大学生自觉学习、主动宣传、努力争做典型的过程,推动良好校风学风建设,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和文明的校园风尚。
  2.以榜样选树创新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新的途径和机制。各校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探索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新的方法,总结新经验,形成新机制。通过各高校主题教育活动的实践,进一步总结提炼,形成我省高校大学生主题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
  二、活动内容
  身边榜样的选树要真实、可信、可学,能够被广大大学生接受和认同。选树的榜样既可以是在校大学生中的优秀代表,也可以是近几年来走上社会的优秀校友。各校结合实际,可树立学习榜样、诚信榜样、助人榜样、孝亲榜样、创业榜样等先进典型。
  1. 校内榜样的选树活动。全省高校要充分发挥大学生在主题教育活动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学生、教师提名推荐、媒体宣传等形式推出一批学生公认、事迹感人的先进典型。建立和丰富校院班三级榜样库,建立一套完整的培育、选树、宣传典型的机制,形成“崇尚榜样、关爱榜样、争当榜样”的浓厚氛围。
  2. 校外榜样的追寻活动。全省各高校可以通过各种形式,以学院或系为单位,发动学生和教师推选那些通过奋斗实现自己的理想信念、为国家社会做出贡献或在其专业岗位上默默奉献、事迹感人的优秀校友。通过了解这些校友的成长历程和他们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开放做出的贡献,引导学生更加深刻地认识伟大祖国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正确处理个人发展与国家发展的关系,激发学生爱国荣校、奋发图强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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