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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活动的通知

  3、服务群众为民负责,民主性强。时刻把党员群众的期盼作为党支部工作的追求,在增强意识、强化能力,教育群众、加强引领,领导发展、为民谋利,发展民主、完善自治,回应需求、服务群众,协调利益、化解矛盾,加强联动、资源整合中强化为民负责制度,党务、村(居)务、政务、厂务公开制度,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等民主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
  4、党员教育管理有力,制度性强。党支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内民主议事决策等制度健全、落实到位。远程教育终端建设到位,运转正常。党员作用明显,平时看得出,关键时冲得出,危难时豁得出。
  5、基础扎实支撑到位,保障性强。党支部活动经费有保障、活动场所有落实、服务群众有渠道、党员发挥作用有平台,党支部各项工作有较强资源支撑。
  (二)四级党支部
  存在下列一票否决项目任何一条的为四级党支部:
  1、由于党支部工作或行政工作失误、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2、党支部班子成员中,发生违纪行为并受到纪律处分的;党支部党员中,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并受到党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3、党支部落实为民负责机制、利益协调矛盾化解机制不力,党员参与上访、群众信访、越级上访,造成较大影响的。
  四、考评方法
  (一)考评范围。新区各党(工)委(包括经授权的基层独立党总支)直属的党(总)支部。党(总)支部组建时间不满1年的不列入考评范围。
  (二)考评周期。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活动考评工作以一年为考核周期。具体考评时间与年度考核时间基本保持一致,一般从当年12月开始至次年2月底结束。
  (三)考评程序。各党(工)委从当年12月开始组织考评,次年2月底前将《浦东新区ХХ年度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活动考评情况汇总表》及一级党支部送审名单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汇总情况后,征求区纪委、区检察院、区信访办等相关部门意见后予以认定。二级、三级和四级党组织由所属党(工)委自行认定,四级党支部名单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四)考评奖惩。一级党支部由区委组织部予以通报。连续三年被评为一级党支部的将由区委组织部颁发纪念奖牌。被认定为四级党组织的党(总)支部要撰写原因分析和整改计划,区委组织部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五、考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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