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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工商分局的《徐汇区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13.区公安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项无证无照经营执法整治,依据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综合整治行动的现场执法力量,依法维护现场执法秩序,提供执法保障;完善整治行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机制,依据法律法规查处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14.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执法整治工作;对房屋业主开展分类管理,规范房屋出租从事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加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依法查处出租人、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行为。

  15.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执法整治工作;对用于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违法建筑和违法搭建房屋行为进行排摸,依据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16.区文化执法大队:负责配合区文化、旅游等职能部门对未经许可从事网吧、棋牌室、游艺(戏)机房、KTV(含歌舞厅、夜总会、卡拉OK)等文化娱乐场所和旅行社等经营情况进行排摸,开展执法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经营。

  17.区劳动监察大队:负责配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排摸未经许可从事人才中介、劳务中介的经营行为,开展执法整治,依据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18.区民防办: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执法整治工作;排查和整治地下建筑经营场所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参与对使用业态为商场、餐饮、旅馆、娱乐等地下建筑经营场所的专项检查整治,依据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19.区民宗办: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执法整治工作;协助做好与少数民族经营者的沟通和宣传工作。

  五、整治措施和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主动转变观念。

  各街道(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无证无照综合整治对于维护公共安全、社会民生、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共同承担责任。工作中要注重引导、稳控、管理和规范,研究制定细化方案,突出重点,分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综合整治的各项措施。

  (二)强化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

  各街道(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条负责、块统筹”的工作原则,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到面、遏制蔓延、可控有序”的要求,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协同、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分类整治”的工作管理体系。各街道(镇)承担属地管理的责任。完善由街道(镇)统筹组织,各职能部门分工牵头、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联合执法合力,通过联合执法整治与日常监管疏导相结合的治理方法,不断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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