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强化规划环评有关措施和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不执行规划环评有关规定,擅自降低范围和等级的行为;督查规划环评执行、落实情况。
3.加强环境影响技术评估管理工作。对评估工作从定位、程序、方式、质量、时限、收费等方面进行规范和完善,形成切实可行的管理体制。
(四)加强环境保护工程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
1.严格环境保护工程资金安排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环保工程资金安排的法规、制度和要求;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工程资金安排程序和方法;坚持集体审查、部门审核、党组审定的工作规程,严把环境保护工程资金安排关。
2.加强环境保护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加强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管理,严格工程实施规范,严格资金使用规定,严格资金绩效考核。
3.加强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农村环境保护资金、专项整治资金等使用情况的检查。坚持监、管分离,加强环境保护工程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的全过程监督;坚持查、处分离,严肃查处环境保护工程资金安排使用管理中的问题,决不姑息迁就。
4.对环境保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五)推进环境影响评价领域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1.认真贯彻《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重点对环评领域不认真执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研究制定垃圾收集和处理、污水处理、市政道路、输变电、房地产等公众关注度高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有效机制。
3.研究制定环评领域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环评队伍职业道德素质。
(六)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评领域违纪违法行为
1.健全和完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突出抓好专项制度和基础性制度建设,创建具有环保特色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