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四川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川治工[2010]4号)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和《四川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川治工发〔2009〕4号)精神,现就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用两年左右时间,着重解决我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问题。
根据国家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建立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目录;制定相关标准和程序,形成统一的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健全保障制度,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平台和诚信体系。
二、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和责任单位
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为3个方面12项,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和责任单位(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如下:
(一)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项目主管部门公开项目审批、核准和监管信息,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安全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情况。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公布建设项目信息,逐步形成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的共建共享。
1.提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要求。明确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权限,提出项目信息公开要求。
2.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目录。梳理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信息、明确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的范围,形成信息公开目录。
3.制定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标准和程序。制定信息公开的内容标准和技术标准,规范工程项目审批、实施、验收各阶段的相关信息内容和格式,明确信息收集、报送、审核、发布、检查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程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