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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
  3.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西城公安分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西城交通支队、西城消防支队、区商务委、区教委、区文化委、西城工商分局、区安监局、区质监局、区体育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旅游局、区民防局、区房管局等单位,要加强对相关行业(领域)企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强化属地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对辖区企业包括中央在京企业、市区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各街道要加强协作配合,整合安全生产执法资源,形成联合执法、部门执法和街道执法衔接配合的执法工作格局。
  4.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和执法检查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现场执法能力。努力改善基层执法检查办公条件,充实配备检查车辆及其他技术装备。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监管能力建设,健全或明确安全生产监管内设机构,落实监管人员、设备设施和专用经费,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条件。建立基层执法检查人员岗位津贴和工作补贴制度,稳定一线执法检查队伍。区安监局、区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等部门要积极推动实施。
  5.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和警示制度。实施企业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媒体上公布名单,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三)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6.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规章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依法保证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实施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逐级逐层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生产经营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重点场所和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制度、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民主管理监督制度、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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