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江县2010年春节期间清理整顿烟花爆竹市场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三江县2010年春节期间清理整顿烟花爆竹市场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三江县2010年春节期间清理整顿
烟花爆竹市场专项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快、祥和的春节,根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决定春节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根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在春节期间对县城城区和乡(镇)所在地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为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快、祥和的新春佳节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对象
县日杂公司烟花爆竹批发部和全县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企业。
三、工作内容
(一)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
1.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各项安全制度是否完善;
2.检查企业进货渠道、品种、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做好登记;
3.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发货,是否做好出库明细登记。
(二)烟花爆竹的零售企业
1.严禁设立或者变相设立烟花爆竹集贸市场或销售一条街;
2.严禁走街串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