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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江县2010年春节期间清理整顿烟花爆竹市场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江县2010年春节期间清理整顿烟花爆竹市场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三江县2010年春节期间清理整顿烟花爆竹市场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三江县2010年春节期间清理整顿
烟花爆竹市场专项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快、祥和的春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决定春节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在春节期间对县城城区和乡(镇)所在地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为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快、祥和的新春佳节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对象

  县日杂公司烟花爆竹批发部和全县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企业。

  三、工作内容

  (一)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

  1.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各项安全制度是否完善;

  2.检查企业进货渠道、品种、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做好登记;

  3.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发货,是否做好出库明细登记。

  (二)烟花爆竹的零售企业

  1.严禁设立或者变相设立烟花爆竹集贸市场或销售一条街;

  2.严禁走街串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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