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以抓实基层应急管理为重点,加强宣传教育和组织领导
公众是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主力,基层是全部应急管理的基础,必须着眼于提高全民防范意识和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大组织领导力度,扎实做好各项应急管理工作。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05〕90号)要求,以普及应急知识为重点,充分利用“全国科普活动周”、“全国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教活动。要通过编制发布各类预案简本,深入宣传各类应急预案,宣传有关应急管理法规、规章,普及公共安全、应急管理、防灾救灾和自救知识,提高公众危机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全社会参与防灾减灾的互动局面。教育部门要尽快把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编制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适应全日制各级各类教育需要的公共安全教育读本,安排相应的课程和课时,提高学生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关媒体包括滨海电视台、滨海时报等,要开辟专栏、专版、专题、专刊,介绍普及应急知识,并支持社会各界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政府门户网站、各系统的专业网站,要开辟专栏,宣传应急管理和自救互救知识。区应急办协调区科委、区科协等部门,编辑出版应急管理科普读物及公共安全手册。
(二)着力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抓好街镇、企业、学校、医院等一线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的建设,落实工作人员,提供经费保障,确保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有人管、有人做。指导基层编制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各种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健全管理制度,使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发挥基层在排查、监控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工作中的第一关口作用,提高从源头上预防和排除突发事件的能力。要畅通基层信息报送渠道,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居(村)委会及社区物业管理企业要加强值班工作,重点区域、行业、部位及群体要设立安全报告员,并鼓励群众及时报告相关信息。突发事件发生后,基层应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在恢复重建中,基层组织要在辖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做好群众思想稳定工作,确保灾后生产生活秩序尽快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