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负责项目的规划、立项审批和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资金支持。
市科技局负责向上级争取科技活动室项目。
市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争取自治区“以奖代补”补助资金,做好本级试点工作经费的预算安排;配合有关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项目建设用地工作。
市建规委负责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以及统一设计,指导各县区建设部门抓好工程技术和质量监督工作。
市文化局负责向上级争取戏台和文化活动室项目。
市卫生局负责向上级争取卫生室项目,对村级卫生室进行规范管理。
市人口计生委负责试点村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服务项目工作。
市广电局负责向上级争取“村村通”项目。
市体育局负责向上级争取灯光篮球场项目。
市新闻出版局负责落实农家书屋(图书阅览室)图书配备。
市扶贫办负责向上争取农村文化扶贫项目。
市基层办负责组织协调试点村联谊包村单位抓好试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区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宣传、发改、财政、国土资源、建规、文化、卫生、科技、人口计生、广电、体育、新闻出版、文明办、基层办等部门组成,具体负责指导协调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协调组织相关部门抓好落实。要加强统筹协调、规划指导、组织推进和检查督促。
要建立有关制度。要建立联席会议、工作例会、督导检查、进展通报、协调联动等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把握工作动态,加强协调沟通,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要落实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试点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落实,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职责任务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经费投入到位。
(二)政府主导,统筹推进。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在选择试点、制订规划、整合资金、组织实施、运行维护、财产权属、后续管理等各方面要体现政府主导原则,以履行政府职能为主,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保障,坚持保基本、保公益,按照不增加农民负担、不负债运行要求,真正形成“各类政府性资金专款统用,各级财政补一点、在外能人捐一点、村级经济盘活一点”的多元投入格局。有条件的地方,可一步到位;财力条件暂时不允许的,可先做好统筹建设规划,预留好项目建设用地,做到一次性规划,分步分期实施,逐步完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各项功能,满足群众多方面的需求。今后,各类村级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资金要倾斜支持、优先安排已启动实施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使之配套完善功能,逐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