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究起草市委关于编制“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建议。根据自治区关于编制全区“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建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市委关于编制钦州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建议。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三)编制总体规划。根据市委关于编制“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建议精神,在深入调查研究、凝聚各方智慧的基础上,起草“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草案),明确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战略任务、战略布局、重大工程建设和重点项目布局,以及实现规划目标任务的主要政策措施等,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规划纲要(草案)的起草工作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四)编制专项规划。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为依据,围绕“十二五”总体发展目标任务,组织编制全市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等专项发展规划,使之成为特定领域相关政策,指导该领域、该行业发展,决定重大项目建设以及安排政府投资的基本依据。专项规划领域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自治区要求和已开展的四类43项规划确定,相关部门具体编制。
(五)编制县区发展规划。以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为依据,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组织编制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市发改委要切实加强对县区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
(六)推进规划体制改革。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制定规划管理办法,改革规划管理体制,规范规划编制程序,创新规划编制方式。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三、进度安排
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0月16日,市人民政府已召开了“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下一步,各级各部门要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研究确定重大调研课题,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开展“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分析评估。
(二)基本思路研究阶段。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底。开展“十二五”规划总体思路研究,形成基本思路研究报告,征求各县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的意见和建议,并于2009年12月底前上报自治区发改委,2010年2月底前上报市人民政府。各县区、各部门要开展本地区、本部门的基本思路研究,2009年11月底前上报基本思路研究报告初稿。研究确定需编制的专项规划,初步确定各领域、各行业“十二五”时期的重大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