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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茅尾海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7.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完成茅尾海养殖规划和调整工作,派出专门联络员配合市征拆中心和钦南区人民政府做好海养拆迁的调查和实施工作。

  8. 市金融办负责协助市土地储备中心、开投集团公司做好项目融资工作。

  9. 市征地拆迁中心负责开展市开投集团公司责任片区清淤工程和吹填工程海养拆迁调查和实施工作。

  10. 市土地储备中心、开投集团公司作为业主,负责开展各自责任片区清淤工程和吹填工程相关经费筹措、立项、报批和施工等工作。

  11. 钦南区人民政府负责开展市土地储备中心责任片区清淤工程和吹填工程海养拆迁调查和实施工作。

  四、整治资金筹措

  一期工程共需投入201953万元,利用吹填成陆地可出让约7000亩土地,可通过进行项目包装进行多渠道融资。前期工作费用约需启动资金1500万元,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开投集团公司自筹启动资金,以后纳入项目开发成本。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钦南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决贯彻市委、市人民政府开展茅尾海综合整治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茅尾海综合整治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实施

  茅尾海综合整治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海养拆迁、养殖规划调整、清淤和吹填施工等多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精心组织实施,按既定目标推进各项工作。

  (三)加强协调合作

  市海洋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土地储备中心、开投集团公司及钦南区人民政府等单位要整合资源,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合力推进茅尾海综合整治工程。

  附件:1. 茅尾海综合整治规划图(略)

  2. 茅尾海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分工范围图(略)

  3. 整治工程实施计划表

  4. 前期工作安排表

  附件3
  整治工程实施计划表

整治工程

预计工程量

预计投资额

(万元)

负责单位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1. 钦江河道清淤及人工湖开挖

清淤量约为

960万立方米

15360

市开投集团公司

2010.8

2011.12

2. 永久性海堤(围堰)修建

沙井

5250米

10500

市开投集团公司

2010.8

2011.12

东岸

8800 米

17600

市土地储备中心

2010.8

2011.12

3. 海域清淤

北部

清淤及吹填量为1400万立方米

36400

市开投集团公司

2010.8

2011.12

南部

清淤及吹填量为1400万立方米

36400

市土地储备中心

2010.8

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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