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工程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开投集团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分片区实施,要求在2011年12月前完成。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茅尾海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肖莺子 市长
副组长:黄 洲 常务副市长
陆钦华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 员:洪家明 市海洋局局长
罗 锋 市发改委副主任
黄源扬 市财政局局长
赵志萍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庞才光 市环保局局长
谢永福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彭伟信 市水利局局长
庞 东 市林业局局长
苏春华 市旅游局局长
林志勇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刘秉涛 市港口管理局局长
龙拔斌 市征拆办主任
何惠贤 市金融办副主任
谭义明 市征拆中心主任
梁 庆 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黄佳德 市开投集团公司董事长
李 东 钦州海事局局长
林海波 钦南区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整治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市海洋局,办公室主任由洪家明同志兼任。
(二)职责分工
1. 市海洋局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综合协调开展茅尾海综合整治工作;委托海洋三所完成茅尾海综合整治规划报告;组织协调市土地储备中心、开投集团公司完成项目用海报批等工作;配合市征拆中心和钦南区人民政府做好海养拆迁的调查和实施工作。
2. 市财政局负责协助市土地储备中心、开投集团公司做好茅尾海综合整治工程的资金筹集工作。
3. 市环保局负责尽快推进钦江和茅岭江黄屋屯段流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4.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组织协调做好综合整治工程、港口岸线利用和新城规划的衔接工作。
5. 市水利局负责为滨海新城建设和茅尾海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水文资料、标高设计、河道清淤疏浚、堤岸防护等专业支持和协助。
6. 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市土地储备中心、开投集团公司完成茅尾海东岸红树林使用分期分批报批和完成沙井西北部的自治区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