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钦政发〔2009〕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基础环节。为加快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建立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中发〔2009〕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07〕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作为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坚持属地发展,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探索创新,稳步推进;坚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其服务能力。
(三)工作目标。到2010年,我市要建立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具体目标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为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有序医疗卫生服务格局奠定基础。到2020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