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0〕2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2010年度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方案》(桂绩发〔2010〕1号)和《2010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评分细则》(桂绩办发〔2010〕1号)精神,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已列入绩效考评内容。为加强我市地震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构建覆盖全市各地区、各行业的预案体系,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地震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工作,结合当前形势和本地、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进一步调整、充实、完善原有预案。要求2010年10月30日前,所有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完成本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二、认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要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制订年度地震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明确应急演练的内容、程序、参加演练的队伍以及演练所需的物资保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防震应急预案演练。防震应急预案演练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和部门年度财政预算。
三、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华侨投资区管委和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见附件)在2010年10月30日前,把编制和修订完善后的地震应急预案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档报送市地震局备案(联系人:巫玉玲,联系电话:4228779,Email:LBSDZJ@163.com)。各部门编制地震应急预案完成情况将作为来宾市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考评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