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政务服务监察业务。是否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电子监察,有多少(?)项已实现,多少(?)项未实现。
  (1)已经实现监察的政务服务内容,是否满足《实施指南》的相关要求,未满足的,提出监察需求。
  (2)尚未实现监察的政务服务内容,按照《实施指南》的相关要求,提出监察需求。
  《实施指南》关于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电子监察要求:
| 监察点 | 规则描述 | 
| 时效监察 | 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结时间超过承诺期限的 | 
| 对于有法定期限的事项在设置时间内进行预警提醒,默认为应办结时间前一日 | 
| 流程监察 | 办件在办理过程中处于中止状态的 | 
| 办件在办理过程中处于暂停状态的 | 
| 办件登记后不予受理的 | 
| 行政许可办件受理后,审批的结果为不予许可的 | 
| 内容监察 | 事项编码不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中的 | 
| 事项已取消,但仍在使用的 | 
| 事项办理的要件材料不完整的 | 
| 事项办结内容不完整的 | 
| 当事人基本信息填报不完整的 | 
| 申请人基本信息填报不完整的 | 
| 收费监察 | 擅自收费、未按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等违法违规收费的 | 
  3.廉政风险点监察业务。说明拟开展廉政风险点监控的服务事项个数、具体事项名称及事项办理单位等情况。
  (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系统覆盖范围
  通过本次试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系统将覆盖多少(?)个县直部门、多少(?)个乡镇(街道)、多少(?)个社区(村),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将与多少(?)个县直部门的自有系统进行业务对接。
  三、建设整合目标
  根据本县现有基础和业务需求分析,总结提出本次试点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完善目标,要反映承载业务、集约化程度、后台管理、覆盖范围等方面的提升。语言要凝练、清晰。并对以下内容进行具体的目标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