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文号
| 名称
| 制定日期
| 修改内容
|
1
| 富政发〔1998〕34号
| 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1998.06.29
| 第三十条修改为:“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解释”。
|
2
| 富政发〔2000〕27号
| 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川瑶族自治县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
| 2000.05.31
| 第二十二条修改为:“本实施细则由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解释”。
|
3
| 富政发〔2001〕47号
| 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川瑶族自治县房屋建筑白蚁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01.09.20
| 第十三款修改为:“本办法由县建设局具体解释”。
|
4
| 富政发〔2001〕57号
| 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川瑶族自治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
| 2001.10.30
| 第十二条修改为:“本规定由县水利电力局具体解释:。
|
5
| 富政发〔2003〕20号
| 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富川瑶族自治县小水电开发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 2003.06.10
| ①第十三条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均应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②第十八条关于文件解释权的表述改为:“本办法由县水电局具本解释”。
|
6
| 富政发〔2004〕1号
| 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川瑶族自治县土地收购储备暂行规定和富川瑶族自治县土地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2004.01.07
| 《富川瑶族自治县土地收购储备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富川瑶族自治县土地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第六十六条均修改为:“本规定由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解释”。
|
7
| 富政发〔2004〕31号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川瑶族自治县契税申报纳税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
| 2004.07.29
| 第十五条修改为:“本规定由县农业税征收管理局具体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8
| 富政通〔2005〕1号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微型面包车、微型货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违章搭客营运的通知
| 2005.02.06
| 根据现实需要加入“三轮摩托车”与“微型面包车、微型货车、拖拉机”一起作为清理整治对象。
|
9
| 富政发〔2006〕17号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川瑶族自治县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06.05.30
| 第三十一条修改为:“本办法由县民政局具体解释”。
|
10
| 富政发〔2007〕19号
| 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川瑶族自治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实施办法的通知
| 2007.05.25
| 第八款修改为:“本实施办法由县残联、财政局、地税局对应具体解释”。
|
11
| 富政办发〔2007〕50号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川瑶族自治县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 2007.05.28
| 第三十五条原表述为:“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执行”,修改为:“本制度自下文并对外公布后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