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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黄统高、张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黄统高、张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崇政发〔20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市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变动,现将黄统高、张鸿副市长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黄统高副市长

  负责农业、扶贫、公安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农业局(含农经站、水果办、农业区划办)、林业局、渔牧兽医局、水利局(含防汛办)、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农机局(农机管理中心)、粮食局、公安局、司法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边防委办公室、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以及信访、凭祥异地旅游签证工作。

  分管和协调气象、水文、供销合作等有关工作。

  联系政法、检察院、法院、驻军、武警部队和国家安全等工作。

  张鸿副市长

  负责工业、交通、安全生产、环保与节能减排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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