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万鑫药房重庆市沙坪坝区奇彩药店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定点单位的通知
(渝人社〔2010〕131号)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有关参保单位、定点单位: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6号),以及《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1〕120号)精神,按照有关规定,我局确定万鑫药房重庆市沙坪坝区奇彩药店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定点单位,现予以公布。我局对定点零售药店实行一点一证管理,公布的定点单位与其定点服务地址相对应,定点单位的其他分支未经我局批准,不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范围。
附件:
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序号 | 定点零售药店名称 | 定点服务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1 | 万鑫药房重庆市沙坪坝区奇彩药店 | 沙坪坝区井口大新村50号附13-14号 | 400033 | 6518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