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点前置机故障的处理。
网点前置机故障均作为一般事件处理,分为当日能够排除的故障和当日不能排除的故障。
1.当日能够排除故障的处理。网点前置机发生故障后,经初步评估,当日能够排除故障的,营业部门须暂停发起本网点业务;启用备用设备或调试程序,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待故障排除后继续处理相关业务。
2.当日不能排除故障的处理。人民银行营业网点(以下简称“营业网点”)前置机发生当日不能排除的故障后,经与之连接的ABS系统服务器所在地的中心支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由与之连接的ABS系统服务器所在地的中心支行营业部门办理该营业网点业务。操作人员可以由故障网点派出或由ABS系统服务器所在地的中心支行指定人员代理,使用故障网点前置机的操作员代码办理发起和接收业务。由ABS系统服务器所在地的中心支行操作人员代理的,故障网点可以通过传真、影像扫描等方式传递相关业务凭证信息,但事后必须逐笔核对原始凭证及账务数据。
故障排除后,故障网点应及时修改涉及模拟本网点业务的所有操作安全要素,如系统密码、操作员口令等。
(二)ABS系统服务器故障的处理。
1.一般事件的处理。ABS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后,经初步判断在下一工作日支付系统日终前能够恢复的,作为一般事件处理。一般事件处理分为当日能够排除故障和当日不能排除故障两类。
ABS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后,ABS系统服务器所在地的中心支行营业部门应通知相关的各营业网点暂停办理业务,并告知银川城市处理中心,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系统进行替换及故障抢修,检查ABS系统能否恢复故障时点的账务数据。
科技人员能恢复故障时点账务数据的,营业部门必须通过查询、打印等方式输出数据资料,核实故障时点前的账务数据。对于未处理的业务待故障排除后继续处理,对于错误的账务数据应予调整。
不能恢复故障时点账务数据的,营业部门必须在ABS系统服务器恢复故障前一工作日的日终数据,并重新日初始化进入故障日日间状态,补记故障时点前已处理的业务。未处理的业务,待故障排除后作为正常处理。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步骤一:核实账务数据
营业部门向银川城市处理中心申请获取纸质业务资料,包括:大额支付系统提供的账务信息表、大额往来账业务清单、大额往来账业务明细、往来账汇总报表、银行大额支付对账信息表,小额支付系统提供的支付/交易信息、异地支付/交易信息等。逐笔核实故障时点前发送和接收的大、小额支付业务、清算账户业务及其状态信息,确认需重新处理的业务。
步骤二:处理支付往账
●修改系统参数。营业部门将ABS系统参数中向支付系统真实发送标志修改为“不发送”,启动大、小额支付往账进程,不登录支付系统。
●重新处理支付往账。营业网点重新录入故障时点前发出的支付往账业务,包括支付系统已处理成功的大、小额支付往账。
●修改支付往账业务序号。根据与银川城市处理中心的核实结果,营业部门联行柜主管修改大额支付往账业务的支付交易序号、小额借(贷)记往账的支付交易序号和包序号。
步骤三:申请支付来账
故障日(T日)或故障次日(T+1日)ABS系统恢复后,营业部门联行柜必须在支付系统日终状态下申请获取支付来账明细信息。
●修改系统参数。营业部门将ABS系统参数中向支付系统真实发送标志修改为“发送”,启动大、小额支付往账进程,登录支付系统,启动大、小额支付来账进程。
●申请故障日(T日)来账。
营业部门联行柜向支付系统发送支付业务明细请求(CMT659),申请获取故障日大额支付来账明细信息(CMT689),并在确认收到T日大额日终核对报文(CMT841)后,进行支付日终核对,将大额支付来账转入待处理状态,并通过“来账接口报文重新处理”功能,确认所有来账报文均已转入待处理状态。
联行柜进行小额支付日终核对时,ABS系统自动下载T日小额支付来账。
●故障次日(T+1日)来账申请。营业部门应通过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银川城市处理中心申请下发T+1日大额日终核对报文(CMT841)和小额日终核对报文(CMT842),再按T日的处理方式下载T+1日大、小额支付来账明细信息。
步骤四:处理支付来账
●修改系统参数。
营业部门将ABS系统参数中向支付系统真实发送标志修改为“不发送”,将支付系统状态修改为“日间”,启动往账进程。
●处理相关账务。
营业部门联行柜正常处理不涉及清算账户的大额支付来账。
营业部门对于故障时点前已处理的涉及清算账户记账的大额支付来账,做正常处理;对于故障时点后收到的涉及清算账户的大额支付来账,做挂账处理。
对于故障时点前由联行柜直接退回的大额支付来账,仍做退回处理;对于故障时点后收到的大额支付来账需要退回的,做挂账处理。对于故障时点前已处理的状态为“已轧差、已清算”的小额贷记来账,做正常处理;对于故障时点后收到的涉及清算账户和需要退回的小额贷记来账,做挂账处理。待ABS系统工作日与支付系统工作日期恢复一致后,对上述账务再进行相关调整。对于小额借记来账,故障当日已确认付款且业务包状态为“已清算”或“已轧差”的,重新做付款确认,并根据支付系统提供的信息修改小额借记回执包序号;未做付款确认的由营业部门联行柜分发借记来账信息,有关营业网点可不做处理。
步骤五:其他业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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