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事件。ABS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会计核算业务无法正常处理,但在支付系统下一工作日正常日终前能够恢复的情况;或支付系统发生故障,在6小时之内能够恢复的情况。
2.严重事件。ABS系统出现运行故障,于支付系统下一工作日正常日终前不能够恢复的情况;或支付系统发生故障在6小时之内不能够恢复的情况;或由于网络等原因,ABS系统与支付系统中断多日的情况。
3.灾难事件。由于不可抗的外部原因造成电子数据和纸质会计资料全部丢失或毁损,重新建账困难,需要长时间手工进行账务处理的情况。
二、报告程序
1.一般事件的报告。一般事件发生后,人民银行宁夏辖区各中心支行营业部门应及时向本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经本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析研究后,启动一般事件危机处置预案,及时组织实施,并报银川中支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严重事件的报告。严重事件发生后,由本级ABS系统危机处置领导小组及时上报银川中支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银川中支领导小组分析判断后,启动严重事件危机处置预案,有关部门组织执行,并及时报总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灾难事件的报告。灾难事件发生后,本级ABS系统危机处置领导小组立即直接报告总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抄报银川中支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总行领导小组决策后,启动灾难事件危机处置预案,有关部门组织执行。
发生风险事件后需启动手工联行办理资金汇划业务的,必须报总行领导小组批准。
第四章 预防机制与预防措施
一、预防机制
(一)设备资源准备。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好设备资源的准备工作。具体包括:
基础设施准备:机房、网络、通讯设备(电话、传真)、交通工具等设施必须可用,关键设备应有备份,即配备有能够随时投入使用的替代设施。
硬件设备准备:ABS系统备份设备是保证业务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所有ABS系统主要设备都必须有备份。科技和业务人员要经常对备份设备的可用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保证备份设备正常。保存所有设备供应商、集成商的联系方式,设备采购及维护合同,以备应急需要。
软件准备:妥善保管ABS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工具软件、应用软件、驱动程序的各个正确版本和补丁,统一维护管理;并对所有软件进行备份和异地存放;保存软件厂商的技术支持方式,软件采购及维护合同等文档。
人员准备:重要业务岗位人员、主机及系统运行维护人员要保证AB角,并建立严格的登记、交接制度。
业务凭证准备:保留适量的手工凭证和账页等。
(二)应急演练:人民银行宁夏辖区各中心支行危机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备份设备切换演练、手工处理方式演练及其他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
二、预防措施
(一)日常维护检查。
1.检查系统运行日志。通过检查ABS系统运行日志,查看是否有业务差错或非法登录操作现象,如果有则须及时督促整改。
2.观察设备运行状态。指派专人定期检查ABS系统相关设备运行状态,重点关注设备运行状态及处理能力等技术指标,当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分析故障原因,确定故障等级,按程序报告并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处理,把故障消灭在萌芽阶段。
3.检查硬盘使用情况和数据库空间的使用情况。科技人员定期查看ABS系统服务器硬盘工作状态,查看硬盘空间,注意各类提示信息的变化,严禁擅自添加、更改或删除硬盘数据。监测数据库空间的使用情况,定期维护、清理历史数据库表。遇有特殊情况要请示科技主管或者中国金融电子化信息技术支持中心。
4.监测数据库运行状态。定期检查数据库日志,了解数据库运行状态。严禁未经允许擅自添加、修改或删除数据库中的各类信息。
5.检查数据库设备使用情况。经常检查数据库相关设备,保证各类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磁带机、软盘、硬盘等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6.管理应用软件相关资料。对所有软件应有统一的管理和记录,保存所有软件更新和升级日志,以备查询。
(二)备份有效数据。
1.账务数据备份。日终前和日终后的账务数据必须备份,月终、计息日、年终、系统升级日等日终后的账务数据至少要进行双备份(备份双份账务数据);日终后的账务数据必须于当日恢复到ABS系统备机,并要检查备份数据的有效性和完整性;所有备份介质都不能与运行设备在同一地点存放。
2.日志备份。指派专人定期进行日志备份,做到有据可查,以防万一。严格落实异地存储等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备份数据保管工作。在应对突发事件时,能够提供真实、完整的日志记录,作为故障处理的评估依据。
3.账务数据档案管理。要按照《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和《
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管好相关账务档案资料。
第五章 业务应急处置
一、ABS系统运行故障的处理
ABS系统运行故障的处理包括网点前置机故障的处理和ABS系统服务器故障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