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督促验收工作。指导实施单位科学制订广电惠民服务规划。在实施过程中,有专人督促指导工程按计划、分阶段地有效推进。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考核验收,将广电惠民服务常态化、制度化,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考核。
第二类 最佳类标准
五、适用对象
同第一类第一条。
六、重点服务项目
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工程;
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数字电视转换工程;
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创建无“小耳朵”活动。
七、播出机构服务项目及标准
1、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
(1)广播自办对农栏目每周应达到3档(含)以上。
(2)电视自办对农栏目每周应达到2档(含)以上。
(3)节目内容导向正确,较好地满足新农村建设和群众需求。对农节目服务工程建设年度考核为优秀。
2、广播电视村村通。
通过各类优惠政策,使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85%(含)以上,基本实现均等化服务。
3、数字电视整体转换。
50%(含)以上乡镇开展数字电视整体转换;
农村数字电视入户率达到50%(含)以上。
八、文广新局服务项目及标准
1、农村电影放映。
超额完成政府下达的任务,100%中心村实现每月放映一场电影。
2、创建无“小耳朵”活动。
(1)90%(含)以上的街道实现无“小耳朵”。
(2)85%(含)以上的乡镇实现无“小耳朵”。
(3)凡地面无线和有线广播电视未覆盖的20户以上广播电视信号“盲村”(已通电),经向当地县(市、区)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安装个人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合法收看收听广播电视节目。
本惠民服务工作标准由省广电局负责解释。
各地在贯彻执行中需要反映的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局。
附件:
关于广播影视惠民服务工作标准的有关说明
一、服务标准的制定与修订
广电惠民服务工作标准适用于指导工作和单位自我评价。标准的依据均出自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文件。其中,普适类标准是针对所有局和播出机构提出的要求;最佳类标准是针对已经实现普适类标准的局和播出机构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