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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广电惠民服务工作标准的通知

  (1)有线电视联网率:
  乡镇100%(海岛包括微波方式)。
  行政村98%(含)以上。
  20户以上自然村达85%以上。
  其他未实现有线联网的行政村、20户以上的自然村,均须通过村村通直播卫星或其他方式实现全面覆盖,使农民群众能收看收听到8套(含)以上广播电视节目。
  (2)有线电视入户率应达到:
  农村居民户总数的75%(含)以上。
  3、有线广播村村响。
  (1)所有乡镇建立广播站,95%(含)以上行政村建立广播室。
  (2)95%(含)以上有线联网行政村实现村村响。
  (3)80%(含)以上农户收听到有线广播。
  (4)自办一套有线广播,将中央、省、市、县四级广播的重要新闻和对农栏目等节目编辑合成,专门针对农村群众每天定时、分段播放。
  4、广播电视低保。
  凡已具备有线电视安装条件,并在上一年度由县(含)以上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户群众,98%(含)以上能享受到免费收看有线电视的政策。
  5、中央无线覆盖。
  (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广电总局下达的中央无线广播电视覆盖建设任务,经上级部门组织验收合格。
  (2)转播和发射台站管理有序,达到“满功率、满调制度、满时间”技术运行要求并实现安全播出。
  6、数字电视整体转换。
  (1)全面规划农村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制订路线图和时间表。
  (2)在部分乡镇开展数字电视用户发展工作。

  四、文广新局服务项目及标准
  1、农村电影放映。
  80%(含)以上中心村应实现每月放映一场电影。
  2、创建无“小耳朵”活动。
  (1)各地建立以综治委、公安、安全、工商、广电等部门参加的创建无非法地卫设施工作领导小组。
  (2)85%(含)以上的街道实现无“小耳朵”。
  (3)80%(含)以上的乡镇实现无“小耳朵”。
  3、做好其他服务项目的组织工作。
  (1)制定组织保障措施。参照本服务标准并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广电惠民服务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各项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通过主动积极工作并争取到上级支持,建立起以党委政府领导牵头的广电惠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广电惠民服务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考核的内容,纳入财政公共预算,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扶贫攻坚计划之中。
  (2)形成宣传引导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鼓励个人、集体、社会各界积极配合支持,为广电惠民服务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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