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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开展保险公司代理渠道业务清理自查工作的通知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1:
  保险公司代理渠道业务合规性自查报告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违规问题

涉及违规代理机构名称

违规金额(万元)

备注

1

    

2

    

3

    

4

    

    

  填表说明:
  1、本表由保险公司填写,自查对象包括合作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兼业代理机构,只需报告经自查发现的违规问题。
  2、违规问题包括(只需填写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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