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结合劳动关系调处,深入开展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
工会法宣教育工作的目的所在。针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重心下移,面向最基层、最广大的职工群众,紧密结合劳动关系调处,努力引导职工通过合法、正当的渠道反映诉求,理性维权,把无序纷争纳入法制轨道上来,力求以协商、调解方式妥善解决劳动争议,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4、针对农民工有效开展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农民工是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总工会将与市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基本素质教育培训活动,与有关委办联合编辑出版上海职工素质工程系列读本──《迎世博·上海农民工基本素质读本》,依托上海电大和农民工学校,通过对农民工普及世博、文明、法律、安全、生活等基本知识,提升农民工的综合素质。各级工会要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创新农民工普法宣传教育手段和形式,做好农民工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农民工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二、把握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5、进一步加强工会宣传阵地建设。依托《上海工运》“五五法制宣传栏”、工会网站“劳动法规”、劳动报“劳权周刊”、“12351”职工维权热线、“16840999”女职工劳动权益求助热线等平台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局域网、内部刊物、黑板报、公开栏、学习园地等宣传阵地作用,依托工会干部培训班、女职工周末学校、农民工夜校等,加强对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工会干部依法维权能力和广大职工群众的法制意识。
6、进一步选树和宣传先进典型。继续指导和培育本市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典型和普法基地,总结和推广各地区、系统和基层企业工会推进“法律四进”活动的先进经验,积极探索非公企业普法工作的有效形式和途径,组织推荐基层工会参加市法宣办组织的“世博法宣精彩案例”评选活动。各地区、系统工会要从实际出发,创新工作方法,培育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进本地区、系统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7、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市总工会将与市文明办、市法宣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举办第三届农民工“学法律、知荣辱、讲文明、促和谐”系列活动。各级工会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工业园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促进形成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中的作用;要与协调劳动关系的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发挥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劳动关系建立、运行、调处、监督过程中的作用;要与职工素质工程建设结合起来,发挥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工会“大学校”建设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