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表彰第二届上海市学习型企事业单位先进集体的决定
(沪工总宣〔2009〕233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及相关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级工会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不断深化职工素质工程,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推进学习型企事业建设,涌现出一大批特色明显、成效显著的学习型企事业单位,为提高职工队伍综合素质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深入开展,推进上海职工队伍知识化进程,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决定:授予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为“上海市学习型企事业标兵单位”;授予上海博物馆等I0家单位为“上海市学习型企事业优秀单位”;授予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有限公司等80家单位为“上海市学习型企事业单位”。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巩固成果,再接再厉,积极发挥榜样作用,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市各级工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习型社会的指导意见》,积极实施《“十一五”期间上海职工素质工程发展规划》,努力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深入开展学习型企事业建设,全面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为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第二届上海市学习型企事业单位先进集体表彰名单
上海市总工会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第二届上海市学习型企事业单位先进集体表彰名单
一、上海市学习型企事业标兵单位